中原国际小商品城全体业主:
按照2009年春节前的通告精神,经过和小商品城业主代表的反复协商,对小商品城业主普遍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解决方案。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解决方案开始实施。现就实施办法予以通告。并望互相转告。
一、业主选择异地置换商品房的至 2009年 3 月 20 日止,按照中原国际小商品城网站上发布的置换异地商品房申请书格式逐项填写换房申请,递交申请时向郑州清华园客户服务部(电话:63671227)或中原国际小商品城客户服务部(电话:64970966),出示其购房合同、发票、协议等有效证件原件(公司留存复印件),核实后,三日内签订“置换异地商品房协议”。
二、业主选择项目内置换商品房的至 2009年 3 月 20 日止,按照中原国际小商品城网站上发布的置换项目内商品房申请书格式逐项填写换房申请,递交申请时向郑州清华园客户服务部(电话:63671227)或中原国际小商品城客户服务部(电话:64970966),出示其购房合同、发票、协议等有效证件原件(公司留存复印件),核实后,三日内签订“置换项目内商品房协议”。
三、业主选择退房的至 2009年 3 月 20 日止,按照中原国际小商品城网站上发布的退房申请表格逐项填写,递交申请时向郑州清华园客户服务部(电话:63671227)或中原国际小商品城客户服务部(电话:64970966),出示其购房合同、发票、协议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公司留存复印件),核实后,申请人符合退房条件的等候通知签订“退房协议”。四、业主选择继续持有房产的至 2009年 3 月 20 日止,向郑州清华园客户服务部(电话:63671227)或中原国际小商品城客户服务部(电话:64970966),递交确认表,出示其购房合同、发票、协议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公司留存复印件),按要求填写“中原国际小商品城销售合同(或协议)确认书”。
四、以上申请表、确认表如实填写后,同审核、递交的相关购房证件一并成为2009年4月1日支付租金以及交房违约金的依据。
五、未在上述期限内登记及确认的业主,另行择期集中办理。
申请表格、确认书表格附后。
河南中原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
2009年3月8日